工傷后,用人單位需要承擔哪些費用?民商訴訟律師整理如下: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注:實踐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確定。
計算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時是否包括加班費,實務中各地有不同的做法。
比如,《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待遇案件的裁判指引》第14條規(guī)定,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按勞動者工傷前十二個月的包含加班工資在內的平均工資福利待遇標準確定。
《上海高院民一庭調研與參考》(〔2014〕15號)傾向認為,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不應包含加班工資。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按月享受傷殘津貼。5-6級傷殘津貼由用人單位在難以安排工作的情況下支付,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五級傷殘:本人工資×70%;
六級傷殘:本人工資×60%。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傷殘就業(yè)補助金適用于5-10級傷殘,根據傷殘等級確定,工傷保險條例未規(guī)定統(tǒng)一標準,具體標準授權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可以在各省的工傷保險條例或工傷保險辦法中查閱。
舉例:廣東省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標準:
五級傷殘:本人工資×50;
六級傷殘:本人工資×40;
七級傷殘:本人工資×25;
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5;
九級傷殘:本人工資×8;
十級傷殘:本人工資×4。
(四)停工留薪期護理費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如果單位未安排護理,則由單位支付護理費。一般可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支付。
(五)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費用承擔
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職工發(fā)生工傷的,所有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費用均由用人單位自行承擔。
(六)不及時申請工傷認定的費用承擔
用人單位未在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30日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fā)生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
注:以上計算方式中的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tǒng)籌地區(qū)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