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股權多年發(fā)現(xiàn),很多律師連股權激勵的邏輯都搞不清!深圳律師如下解說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作為一種長效的激勵方式,股權激勵并不是上市公司的專利。對于非上市公司而言,股權激勵不受法律限制,可選模式多,方案設計靈活,操作障礙少,也因此成為穩(wěn)定和吸引優(yōu)秀人才的首選方案。
股權激勵是目前中國上市公司提升績效、實施人才戰(zhàn)略不可或缺的管理工具,可它并不是上市公司的專利。隨著上市公司對股權激勵的不斷“熱情高漲”,一些非上市企業(yè)也開始涌現(xiàn)出采用股權激勵計劃留住公司核心人才的策略。
與上市公司一般采用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不同,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方式則更為靈活,既有干股、虛擬股權、股份期權,也有限制性股份、股份增值權等。
這意味著,一名優(yōu)秀的股權激勵方案設計者需要結合非上市公司各個發(fā)展階段綜合考量激勵對象、對現(xiàn)有股東權益的影響、公司所有權性質、目前經(jīng)營與財務狀況,以及對未來企業(yè)IPO的影響等各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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