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糾紛類案辦案要件指南之對合同效力的抗辯審查,相關內容深圳律師整理如下:
(一)被告抗辯其借款時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審查要點】
1.被告借款時的年齡;
2.被告有無借款時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相關證明,如可據(jù)以認定其為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的病史材料、證明文件(如鑒定報告、民事判決書、殘疾人證等)。
(二)被告抗辯借款協(xié)議由案外人代簽構成無權代理
【審查要點】
1.借款協(xié)議中借款人處的簽字是否被告本人所簽;
2.如借款人處簽字為“某某代被告”,則需審查有無相關授權委托材料以及授權時間、授權內容等。
(三)被告抗辯借款協(xié)議未生效
【審查要點】
非自然人之間借款協(xié)議有無附生效期限或生效條件,及所附條件是否合法有效。
(四)被告抗辯出借人明知其借款用于賭博、吸毒等違法行為
【審查要點】
1.借款協(xié)議等債權憑證有無約定借款用途;
2.原、被告之間的關系;
3.原告有無曾因從事經(jīng)營賭博場所、販賣毒品等行為的違法犯罪記錄;
4.被告有無賭博、吸毒等惡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