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夫妻一方無償保證所負之債務應認定為個人債務,但如果夫妻一方對外擔保并因此收取了經(jīng)濟利益,且有證據(jù)證明這種利益用于家庭生活,則該擔保債務應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以下幾種情況也可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1、以個人名義舉借超出家庭日常需要所負的債務,也可以認定共同債務,但債權人要承擔舉證責任。
2、夫妻一方對外承擔保證責任,配偶實際參與了借款過程的應當承擔共同還款責任。
3、夫妻以個人名義對外舉債不當然認為是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chǎn)不足清償或者財產(chǎn)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xié)議清償;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