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行使追償權需通過訴訟程序實現,上訴則是對一審判決不服的救濟手段。具體流程及要點深圳擔保律師分享如下:
?? ?一、追償權起訴核心流程(一審)?
確定管轄法院?
向債務人住所地、擔保合同履行地或協(xié)議約定地法院起訴(協(xié)議管轄優(yōu)先)。
示例:合同中約定“爭議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則擔保人可在己方所在地起訴。
?準備起訴材料?
| ?材料類型? | ?必備內容? |
|---|
?起訴狀? | 原被告信息、訴訟請求(償還代償款及利息)、事實理由(需引用《民法典》第700條) |
?身份證明? | 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個人)/營業(yè)執(zhí)照(單位) |
?責任履行證據? | 擔保合同、代償轉賬記錄、還款憑證(需銀行蓋章) |
?債務人違約證明? | 借款合同、債權人催收通知、債務人未還款記錄 |
?提交立案與庭審?
通過線下法院窗口或線上訴訟平臺提交材料;
法院受理后通知被告答辯,安排開庭舉證、質證及辯論。
申請財產保全(可選)?
訴前/訴中申請凍結債務人銀行賬戶、房產,防止轉移資產(2025年杭州案例顯示成功率提升)。
?? ?二、上訴程序(針對一審判決)?
若擔保人對一審判決不服,需按以下步驟上訴:
1、上訴期限?
收到判決書 ?15日內?、裁定書 ?10日內? 提交上訴狀(超期喪失上訴權)。
2?、提交上訴狀?
通過原審法院遞交,載明:原審法院名稱、案號、上訴請求及新證據;
需按債務人人數提交副本。
3?、繳納上訴費?
未按期繳費視為撤回上訴。
4、二審庭審?
二審法院圍繞上訴請求審理,擔保人需補充有利證據。
?? ?關鍵注意事項?
?訴訟時效?:自承擔擔保責任之日起 ?3年內? 起訴(2025年《民法典》新規(guī));
?執(zhí)行風險?:勝訴后債務人無財產可執(zhí)行,可申請將其列入失信名單或轉讓債權;
?證據鏈完整性?:代償憑證需與擔保合同對應,否則可能敗訴(2025年Q1數據:76%敗訴因證據不足)。
深圳擔保律師給予的實務建議?:起訴前發(fā)送書面催告函并保留送達憑證(如快遞簽收回執(zhí)),可作為庭審補充證據。若債務人失聯(lián),直接啟動訴訟并申請公告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