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婚姻律師解答:離婚了共同的房貸可以通過協商或訴訟兩種方式處理?。

一?、協商處理?:
若夫妻雙方能夠協商一致,可以約定由一方繼續(xù)承擔房貸還款責任,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補償的金額可根據房屋的現有價值、已還貸款金額、共同還貸部分及其對應的房屋增值部分等因素來確定?。
雙方也可以協商將房屋出售,用出售房屋所得款項償還剩余房貸,然后對剩余的款項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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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訴訟處理?:
如果雙方無法協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根據夫妻雙方的實際情況和貸款情況來判決房子的歸屬和貸款的償還方式?。
法院在判決時會考慮多種因素,如雙方對房屋的貢獻(包括首付、還貸等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及無過錯方的權益等?。
判決結果可能包括房屋歸一方所有并由其承擔剩余房貸,同時向另一方支付補償;或者房屋拍賣后償還房貸,再分割剩余款項?。
無論采用哪種方式處理共同房貸,都需要與銀行溝通并辦理相關手續(xù)?。同時,深圳婚姻律師提醒,夫妻雙方應充分考慮自己的經濟能力和未來的還款計劃,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和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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